“刑事会见”或“会见”是刑事辩护领域的专有名词,指的是律师去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见面,了解案情,进而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专门活动。
许多家属和当事人会觉得疑惑:律师无非拥有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特权,其实见面了也就是讲讲法条,给家属带个话,没什么大不了的,怎么还要收这么贵的费用?
的确,看守所旁边也有很多挂着诸如“刑事辩护”“法律咨询”牌子的地摊式律所,提供律师会见当然是他们的服务项目之一,虽然我没有考证过,但是在上海市,估计收费在1000-2000之间。于我自己而言,如果仅仅委托单次会见,价格要高于以上价格不少。所以,这里面的差别是什么?会见真的有这么多的玄机,这么多的学问吗?什么是一次好的会见?什么又是糟糕的会见呢?今天我将利用这篇文章对律师会见的流程、内容、要点做一次完整的解读。
好的律师会见好在哪里,简单一句话:逻辑层次。每个环节的转变都在不经意间,律师是会见环节的主导者,对时间的把控,对当事人的心态,对法律问题的分析,既全面,又不繁杂。
以上是我刑事案件首次会见的全部流程,每一个环节都经过了精心设计,即使是先后次序都有其缘由,下面进行具体讲解:
1.自我介绍、寒暄
很多律师进监室见到当事人以后,二话不说,直接气势汹汹地问:“你是XX吗?你几号被抓的?你涉嫌XX罪对吗?”孰不知当事人此时一脸懵圈甚至是惶恐,因为当事人虽然知道你是律师,可他并不知道你是谁请的,而知道律师的来历恰恰对很多当事人很重要。比如有的当事人家里有分歧,不同的亲戚会请不同的律师,所以律师及时讲清楚自己的来历就非常必要。另外,自我介绍和寒暄本身就是缓解当事人紧张情绪、放松其状态的重要手段。
2.告知监听的风险
虽然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不被监听,但是并不能排除有被监听的风险。这一步虽然只需要一句话,但是如果律师不说或忘了说,却有致命的风险。举个例子,当事人A,涉嫌抢劫罪被拘留,但是律师会见的时候,由于忘了告知当事人对话有被监听的风险,而恰恰当时看守所的录音设备是开启的。A在会见时告诉律师自己还犯了B罪,事后侦查机关顺藤摸瓜,查实了B罪,最终A被判处死刑。事实上,如果这位律师当时多告诫自己的当事人一句,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风险,因为律师并没有积极告发自己当事人的义务,反而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当然,有的人会说,《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了:“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那么,律师难道不应当告发吗?事实上,本条的核心字句是“准备或者正在实施”,故除非当事人说明天就要搞爆炸,明天必定让某人死,仅仅在这些情况下,律师才有告发的义务。其余的范畴,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律师都可以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
3.告知律师作用
许多当事人被关押后,并不知道律师有什么用,具体能做什么。所以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要及时告知对方自己的作用。如果对方文化程度较高,可以全面讲解诸如变更强制措施、代理申诉控告、会见、了解案情等环节中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如果对方文化程度不高或者看守所会见时间不够的,律师只需要讲一句话就够了:我是来帮你的。
4.涉嫌罪名分析+相关罪名分析
当事人被拘留都是因为涉嫌某个罪名,比如当事人A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拘留,那么律师在会见的时候,就不仅要讲解协助组织卖淫罪相关的法律规定,还要结合具体案情,讲解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甚至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侦查阶段涉嫌的罪名并不代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也不代表法院判决的罪名,刑事案件的流程本身就是动态的,关联罪名之间的转化也是非常正常的。举个例子,非法经营期货平台类(封闭对赌盘)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可能涉及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5.刑事流程辅导
简言之,就是告诉当事人他可能在看守所被羁押多久,案子什么时候可能到检察院,什么时候律师可以阅卷,案件退侦的概率如何,什么时候到法院阶段。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当事人做到心中有数。
6.权利培训
权利培训是重中之重,是律师辩护成败的生命线。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讯问笔录的辅导,许多当事人不知道笔录可以改正、勘误、补充、自书,更不知道对自己不认可的笔录是可以拒签的。事实上,辅导到这个程度还不够,如果只辅导到上面这个程度,很可能发生一种情况:当事人刚想改笔录,侦查人员吼两句,管教再催几句,就不改了或者草草签字画押。这等于是当事人亲手终结了自己的前途。(本公众号未来还将专门发文谈谈讯问笔录的相关问题)
7.询问当事人笔录制作情况
律师要在进行了以上全方位的培训之后,再进入到询问当事人关于公安对其讯问、制作笔录的具体情况这一流程。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律师一上来就先问案情,再分析法律,很容易发生当事人根据律师的讲解,有意扭曲相关事实,进而出现“翻供”的情况,这一方面会给律师的判断带来麻烦,甚至给律师带来执业风险;同时也会让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态度不好,进而加大审讯力度。
8、9.当事人提问+律师解答
前面7步都是律师讲,都是律师主导。律师讲解完以后,就轮到当事人向律师提问,由律师给予必要的解答。
10.家事代理
家事代理看似没学问,又处处有学问。家事代理是沟通当事人和亲属的桥梁,不少律师专注于法律问题,忘记了问当事人有什么话要对家里人说的,这样等于是忘记了刑事律师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在刑事流程之中,陪伴当事人一路走下去,故笔者认为家事代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10点,便是我刑事案件首次会见的10个步骤,并且会随着会见时间、看守所具体情况的不同进行或大或小的调整,但是根基还是建立在这10个步骤之上。我以为,这也充分说明了几个问题:1.刑事会见不简单,学问非常多。家属一定要心中有数,一次不当的会见就有可能让自己的家人在看守所、监狱多蹲很久甚至很多年。2.不同收费标准的会见必然反映着会见质量的差距,性价比当然是重要的,然而必须先考虑质量,再考虑性价比,而不是相反。3.永远不要嫌刑事会见贵,好的会见其实就是在省钱,好的会见将能让后面的刑事流程更顺利,无论是律师、当事人还是家属,都少操一些心,少一分恐惧,多一分平稳的心态。
“刑事会见”或“会见”是刑事辩护领域的专有名词,指的是律师去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见面,了解案情,进而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专门活动。
许多家属和当事人会觉得疑惑:律师无非拥有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的特权,其实见面了也就是讲讲法条,给家属带个话,没什么大不了的,怎么还要收这么贵的费用?
的确,看守所旁边也有很多挂着诸如“刑事辩护”“法律咨询”牌子的地摊式律所,提供律师会见当然是他们的服务项目之一,虽然我没有考证过,但是在上海市,估计收费在1000-2000之间。于我自己而言,如果仅仅委托单次会见,价格要高于以上价格不少。所以,这里面的差别是什么?会见真的有这么多的玄机,这么多的学问吗?什么是一次好的会见?什么又是糟糕的会见呢?今天我将利用这篇文章对律师会见的流程、内容、要点做一次完整的解读。
好的律师会见好在哪里,简单一句话:逻辑层次。每个环节的转变都在不经意间,律师是会见环节的主导者,对时间的把控,对当事人的心态,对法律问题的分析,既全面,又不繁杂。
以上是我刑事案件首次会见的全部流程,每一个环节都经过了精心设计,即使是先后次序都有其缘由,下面进行具体讲解:
1.自我介绍、寒暄
很多律师进监室见到当事人以后,二话不说,直接气势汹汹地问:“你是XX吗?你几号被抓的?你涉嫌XX罪对吗?”孰不知当事人此时一脸懵圈甚至是惶恐,因为当事人虽然知道你是律师,可他并不知道你是谁请的,而知道律师的来历恰恰对很多当事人很重要。比如有的当事人家里有分歧,不同的亲戚会请不同的律师,所以律师及时讲清楚自己的来历就非常必要。另外,自我介绍和寒暄本身就是缓解当事人紧张情绪、放松其状态的重要手段。
2.告知监听的风险
虽然法律规定律师会见当事人不被监听,但是并不能排除有被监听的风险。这一步虽然只需要一句话,但是如果律师不说或忘了说,却有致命的风险。举个例子,当事人A,涉嫌抢劫罪被拘留,但是律师会见的时候,由于忘了告知当事人对话有被监听的风险,而恰恰当时看守所的录音设备是开启的。A在会见时告诉律师自己还犯了B罪,事后侦查机关顺藤摸瓜,查实了B罪,最终A被判处死刑。事实上,如果这位律师当时多告诫自己的当事人一句,可能就不会发生这样的风险,因为律师并没有积极告发自己当事人的义务,反而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当然,有的人会说,《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了:“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那么,律师难道不应当告发吗?事实上,本条的核心字句是“准备或者正在实施”,故除非当事人说明天就要搞爆炸,明天必定让某人死,仅仅在这些情况下,律师才有告发的义务。其余的范畴,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律师都可以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
3.告知律师作用
许多当事人被关押后,并不知道律师有什么用,具体能做什么。所以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要及时告知对方自己的作用。如果对方文化程度较高,可以全面讲解诸如变更强制措施、代理申诉控告、会见、了解案情等环节中律师可以发挥的作用,如果对方文化程度不高或者看守所会见时间不够的,律师只需要讲一句话就够了:我是来帮你的。
4.涉嫌罪名分析+相关罪名分析
当事人被拘留都是因为涉嫌某个罪名,比如当事人A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被拘留,那么律师在会见的时候,就不仅要讲解协助组织卖淫罪相关的法律规定,还要结合具体案情,讲解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甚至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相关法律法规,因为侦查阶段涉嫌的罪名并不代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也不代表法院判决的罪名,刑事案件的流程本身就是动态的,关联罪名之间的转化也是非常正常的。举个例子,非法经营期货平台类(封闭对赌盘)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可能涉及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5.刑事流程辅导
简言之,就是告诉当事人他可能在看守所被羁押多久,案子什么时候可能到检察院,什么时候律师可以阅卷,案件退侦的概率如何,什么时候到法院阶段。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当事人做到心中有数。
6.权利培训
权利培训是重中之重,是律师辩护成败的生命线。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讯问笔录的辅导,许多当事人不知道笔录可以改正、勘误、补充、自书,更不知道对自己不认可的笔录是可以拒签的。事实上,辅导到这个程度还不够,如果只辅导到上面这个程度,很可能发生一种情况:当事人刚想改笔录,侦查人员吼两句,管教再催几句,就不改了或者草草签字画押。这等于是当事人亲手终结了自己的前途。(本公众号未来还将专门发文谈谈讯问笔录的相关问题)
7.询问当事人笔录制作情况
律师要在进行了以上全方位的培训之后,再进入到询问当事人关于公安对其讯问、制作笔录的具体情况这一流程。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律师一上来就先问案情,再分析法律,很容易发生当事人根据律师的讲解,有意扭曲相关事实,进而出现“翻供”的情况,这一方面会给律师的判断带来麻烦,甚至给律师带来执业风险;同时也会让公安机关认为当事人态度不好,进而加大审讯力度。
8、9.当事人提问+律师解答
前面7步都是律师讲,都是律师主导。律师讲解完以后,就轮到当事人向律师提问,由律师给予必要的解答。
10.家事代理
家事代理看似没学问,又处处有学问。家事代理是沟通当事人和亲属的桥梁,不少律师专注于法律问题,忘记了问当事人有什么话要对家里人说的,这样等于是忘记了刑事律师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在刑事流程之中,陪伴当事人一路走下去,故笔者认为家事代理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10点,便是我刑事案件首次会见的10个步骤,并且会随着会见时间、看守所具体情况的不同进行或大或小的调整,但是根基还是建立在这10个步骤之上。我以为,这也充分说明了几个问题:1.刑事会见不简单,学问非常多。家属一定要心中有数,一次不当的会见就有可能让自己的家人在看守所、监狱多蹲很久甚至很多年。2.不同收费标准的会见必然反映着会见质量的差距,性价比当然是重要的,然而必须先考虑质量,再考虑性价比,而不是相反。3.永远不要嫌刑事会见贵,好的会见其实就是在省钱,好的会见将能让后面的刑事流程更顺利,无论是律师、当事人还是家属,都少操一些心,少一分恐惧,多一分平稳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