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
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
11月6日,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联合主办的“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京举行,我所管委会主任李永红律师作为专题演讲嘉宾应邀参加论坛。
本届论坛以“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为主题,围绕“少捕慎诉慎押与刑事辩护”“死刑案件的有效辩护”“刑事涉案财产处置程序中的辩护”“刑事证据制度新发展与刑事辩护”“刑事辩护职业伦理的基本原则与规范”五大单元展开,共有来自高校和律师界的4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工作人士作了主题报告、专题发言并与谈,线上参会人数4.5万余人次。李永红围绕刑辩律师与委托人当事人的关系就刑辩律师职业伦理这一主题在线做了专题发言。
李永红认为,刑事律师职业伦理的核心内容是职业道德义务的履行,刑事法律服务协议是一个民事合同,刑辩律师负有私法上的诚信履约义务;同时,刑事辩护又是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生杀予夺的刑事诉讼职能,刑辩律师负有公法上的消极真实义务和依法执业义务。律师法不是单纯的行政法而是社会法,社会法的机制是提升社会主体的自律自治能力,建立社会成员与社会团体的协同治理机制,再以政府的行政监管为最后的保障手段。据此,刑辩律师职业伦理的养成,既不是单纯的私问题也不是单纯的公问题,而应当是:以律师和律所的自律、自治建设为前提,以律协的行业约束为基础,以司法行政的监管为后盾。李主任还就刑辩律师职业伦理在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做了分析。
本届论坛开闭幕式分别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文龙律师、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编委会副主任刘桂明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吴宏耀教授、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律师在开闭幕式上作出发言。樊崇义教授、陈卫东教授、顾勇忠教授、熊秋红教授等知名学者应邀在会上发表了主题报告。
李永红律师发言提纲
一、律师法的归类与律师职业伦理的性质
1.律师制度:私法,公法,社会法?
2.律师伦理:私德,公德,职业道德?
二、刑辩律师职业伦理的两个内容
1.诚信履行约定义务:积极的契约义务
2.不得违反法定义务:消极的真实义务
三、刑辩律师职业伦理的疑难问题
1.关于契约义务:能否违反被追诉人意愿做对其有利的辩护?能否根据被追诉人意愿做对其不利的辩护?
2.关于法定义务:利用律师与委托人被追诉人信息不对称收费服务引发的纠纷如何定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