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刑事论坛精选系列之新时代下刑事辩护的展望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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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刑辩日记》发布仪式和两个刑辩专题的研讨组成,与会专家学者和友所同仁围绕新书发布和刑辩专题,发表了精彩演说,会务组精心记录,将三个部分的论坛内容进行系列展示,以原生态展示论坛精彩瞬间,饕餮读者,今天刊出精选系列之新时代下刑事辩护的展望专场,以下为专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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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蓝清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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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人间四月天”,每年举办一次“精诚法律文化年度论坛”,探讨研究法律实务问题,守正创新,是我们律所一开始就确定的目标。上海的静默,打断了我们举办论坛的规划,却让李教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撰写《刑辩日记》,真可谓失之东隅,得之桑榆。

今年精诚刑事论坛的两个主题是刑事辩护的道与术以及新时代下刑事辩护展望,旨在通过这样的研讨,明确并坚定刑事辩护坚持发展的道路,非常感谢大家应邀参加并进行讨论,我们也将谨奉“循名责实,持中守正”的学风所训,深入学习,踏实做事,向所有支持、鼓励我们的亲朋好友,交出一份更为完美的答卷。

#2  

卢华富


浙江省台州市律协副会长

浙江天讼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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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华富主任结合刑事科学技术分享了关于新时代刑事业务展望的三点思考:第一,新时代背景下,认罪认罚确实给刑事辩护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之前我跟李永红老师讨论过认罪认罚背景下律师的职业伦理问题,经过多次交流之后发现,李老师的政策之辩与我提出的法庭科学之辩、技术性证据之辩护并不矛盾。第二,法律问题跳不开案件的事实问题和证据问题,解决事实问题不能光靠法学,刑事律师不能因为读了法学专业就自以为能够把事实问题弄清楚,因为事实问题围绕着人的生活,刑事辩护工作也需要从生活经验的角度去展开。第三,解决证据问题需要依靠法庭科学之辩,在一起自己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件中,案件的争议焦点是被害人伤势形成问题,涉案材料所显示的伤势成因是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拉和扭,而鉴定报告却证明被害人是撑地伤,面临此种情况,我们进行了伤势模拟,发现拉和扭不能造成撑地伤,最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卢华富主任最后总结到,新时代下刑事辩护业务的发展,离不开刑事专业知识,也离不开证据的科学性。

#3  

樊星


上海精诚申衡(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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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星主任首先对李永红新书的发布表示恭喜,同时也以能够与李老师共同办案并被写入《刑辩日记》之中感到自豪,其次,樊主任站在年轻律师的角度提出了关于新时代下刑事辩护的三点展望。第一,如何把刑事业务做宽做广?刑辩律师不仅应着重于刑事领域,还要了解其他行业的专业知识,例如在跨境电商业务中,要知道“一件代发”“退单返单”“生鲜仓储”等词汇是什么意思,只有了解这些专业名词才能有效地办理案件。第二,刑事案件不仅办理难度大,而且年轻律师接到刑事案件的难度也大,即便这样,年轻律师也应该学习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更要苦练刑事案件辩护的基本功。第三,以上海精诚申衡(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模块发展为例,分享了在新时代下,刑事辩护的传统业务所能延伸出的新型业务模块,新型业务模块既是紧随时代变化的产品,也是对刑辩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回应。

#4  

耿华


上海精诚申衡(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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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华主任总结了关于刑事辩护的三个特点:辩护的全覆盖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普及性以及智能技术的挑战性,在这三个特点之下,新时代和旧时代也有共通之处,如《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的辩护人责任,用八个字总结为“提出意见,维护权利”,时代无论新旧,辩护人的责任皆可用这八个字概括,如何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把刑事辩护工作做得更好,耿主任提出了自己的三点看法:第一要有“勇”,把辩护当成一场战争,辩护人是一个将军,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以让法庭采纳辩护意见为战斗目的。第二要有“谋”,在掌握法律规定与政策文件的情况下,想要更全面地了解卷宗材料,刑事律师仍要做好充分准备。第三要“合”,联合一切有利因素维护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电话沟通、书面沟通、当面沟通、庭前沟通、庭后沟通等方式,洞悉法官对案件的态度,随时根据情况修改辩护意见。最后,耿主任总结到,有勇有谋,联审抗控,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失望之冬,也是希望之春。

#5  

牛凯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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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凯主任认为,在疫情渐远的背景下,对刑事业务的冲击仍然很大,但更要坚守自己的专业特长,就新时代下刑事辩护的展望,提出四点思考:第一,辩护人应将刑事辩护从法庭辩护做到全流程辩护。要把辩护工作前置,在业务开展前与风险未发生前进行风险防范,前置工作的参与既可以降低诉讼风险,又可以减少诉讼成本。第二,从流程化辩护到有效辩护。对待每一个案件都应当投入自己最大的努力,就涉案材料的审读要有细致且严谨的态度。第三,要加强团队合作。团队应当相互分工并相互合作,以达到“1+1>2”之效果,把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放到律所之中探讨,可汇集团队力量争取到最优结果。第四,办案要有适当的“较真”精神。辩护人与公检法对接时应当保持不卑不亢的态度,对有问题的案件,应当有“较真”精神,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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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下刑事辩护的展望环节由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妮凡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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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上海法制报、浙江法治网等媒体对精诚刑事论坛及新书发布会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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