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诚讲堂|汪国华律师作《刑民交叉案件办理经验交流与探讨》的主题分享
2024-12-10


2024年12月6日,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第四十五期精诚讲堂由我所汪国华律师主讲“刑民交叉案件办理经验交流与探讨”杨虎律师主持,诸荟嘉和郑晓宇律师与谈,申凤龙律师进行总点评,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程全华律师进行总结。

汪国华律师首先指出刑民交叉案件涉及同一法律事实或行为,同时包含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两者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他强调这类案件的三个特征:法律事实的同一性或关联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以及处理结果的相互影响。例如,在合同纠纷与诈骗犯罪交叉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时虚构事实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进而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也涉及到合同违约的民事责任。

汪律师讲解了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刑法谦抑原则、先民后刑原则、刑民并行原则和一事不再理原则。刑法谦抑原则要求只有在其他法律手段不足以制裁违法行为时才动用刑法;先民后刑原则主张在某些情况下,先处理民事纠纷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为刑事案件提供基础。对于一些刑民交叉案件,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可以分别独立进行,互不影响,即刑民并行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防止当事人就同一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通过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获得双重救济。在实体法律关系方面,汪国华律师分析了合同效力的认定、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的竞合、财产处置与返还等问题。

汪律师通过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其中包括非法请托型诈骗、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民间借贷与高利转贷罪、假冒注册商标案等。通过案例,汪律师展示了在不同情境下如何合理选择程序,处理实体法律关系,实现司法公正。在非法请托型诈骗民刑交叉案件,通过申请调取刑事案卷,与刑事案件公检法沟通,多次与民事法官沟通,最终民事案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在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案件,通过刑事追责,执行案件得到有效清偿。在民间借贷案件中,以高利转贷刑事控告观点,达到原告当庭撤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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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国华律师总结了刑民交叉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对司法实践提出的挑战,合理选择程序和妥善处理实体法律关系的重要性。他展望了刑民交叉案件的未来,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类案件将不断涌现新的类型和问题,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沟通协作,以及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互动。

杨虎律师主持,现场气氛热烈,讨论有序。

与谈环节

诸荟嘉律师通过“三条路”与谈,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律师的执业之路和刑民交叉案件的办案之路。路是自己走出来的:诸律师与汪国华律师共同办理的涉合同诈骗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遇到重重困难,通过递交补充鉴定报告、申请法院向公安调取正式鉴定报告等方式,找到突破口,最终法院决定讲本案移送公安,驳回对方起诉,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强调办案留痕、主动推进案件进程的重要性。律师的执业之路:强调律师职业发展应全面与专业相结合,通过内外部学习扩宽知识面,将刑事思路与民事思路结合。刑民交叉案件的办案之路:包括关联、分隔和结合处理,实践中根据不同立场选择路径,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利益。

郑晓宇律师与谈中对刑民交叉案件的定性问题提出疑问,讨论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多种处理结果,强调实务经验和专业在律师工作中的重要性。

申凤龙律师总点评中,讨论了法律案件的交叉处理,包括借势策略、刑事与民事法律关系的运用、善意取得的风险以及跨领域专业知识的必要性。

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程全华律师做最后总结,强调法律工具的使用,抛出淘宝店卖水光针遭控告、借款合同纠纷中资金用途改变、诈骗被害人追偿等案例进行探讨,同时表达对更多专业人士在精诚讲堂的参与和分享的期待。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举办此类法律讲堂,为广大法律工作者提供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我们期待与您在下一期精诚讲堂相遇,共同探讨法律实务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主讲人介绍

汪国华

上海精诚申衡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汪国华律师办理案件思维活跃,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办案技巧,座右铭“诉讼风险最小化,诉讼利益最大化”,曾备考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积极学习财会知识、小语种、金融知识等商事领域相关知识,对商事领域颇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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