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外资企业再迎利好
2019-11-11

 “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主旨演讲中如是说,并承诺创造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1]近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份针对营商环境优化的文件,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兑现了习近平主席一年前的承诺。

 

《条例》共分7章、72条,除总则、附则之外,分别从“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和“法治保障”等五个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制度安排。


一、加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

 

《条例》第二章明确,中国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着力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落实市场主体公平待遇。

 

序号

加强保护措施

具体利好表现

1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 平等使用生产要素
  • 平等享受支持政策
  • 平等参与招标投标
  • 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 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2

全方位保护市场主体

  •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 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 加强保护市场主体知识产权
  • 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3

保障市场主体维权

  • 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
  • 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二、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条例》围绕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着力净化市场环境,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更多活力、提高竞争力。相关内容体现在《条例》的第三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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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具体解决措施

1

市场准入障碍

  •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2

市场退出障碍

  • 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
  • 精简申请材料
  • 压缩办理时间
  • 降低注销成本

3

减税降费政策落实问题

  • 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 保障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 严格限制设立涉企收费
  • 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3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 降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 不得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

 

第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近年来,中国开展了“放管服”改革,旨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条例》第四章吸收了相关改革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制度规范,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更为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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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升级方式

具体表现

1

政务服务标准化

  • 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 编制并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 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

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 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
  • 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 政务信息整合共享
  • 电子证照推广应用

3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 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
  • 优化审批服务
  • 提高审批效率

4

重点领域服务便利化

  • 提升办理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建筑许可、跨境贸易、纳税、不动产登记等

 

第四、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

 

良好的营商环境应当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条例》第五章明确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为促进公平公正监管、更好实现公平竞争提供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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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执法方式

具体措施

1

健全执法机制

  • 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和响应
  • 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
  • 监管部门综合监管,“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2

创新监管方式

  •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除外
  • “互联网+监管”
  • 对新兴产业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3

规范执法行为

  • 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
  • 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第五、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法治保障

 

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条例》第六章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针对法规政策制定透明度不足,新出台法规政策缺少缓冲期,企业对政策环境缺乏稳定预期等突出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着力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稳定性,强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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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

具体措施

1

增强法规政策制定的透明度

  • 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2

增强法规政策实施的科学性

  • 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 合理把握出台节奏
  • 全面评估政策效果

3

加大涉企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

  • 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法规政策
  • 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综上,《条例》有以下特点:一是总结了近年来中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二是针对各类市场主体的需求,尤其是外资企业的诉求,规定了一视同仁的营商环境基本制度规范;三是以法治化为原则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政府对企业活动进行干预与限制。

 

当然,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程,仅靠一部行政法规而毕其功于一役的想法是不现实的。下一步,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包括“立改废释”,即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文件,对现行法规文件进行必要修改完善,对相关规定作出有权解释。二是对《条例》中提出的改革要求和任务,抓紧制定具体细化落实方案,切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

 

总之,《条例》的诞生表明,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营商环境只会越来越优化。外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外商投资主体应保持足够定力,深耕中国市场,继续分享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丰厚红利。


[1]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4/10/c_1122659873.htm, 2019年10月29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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