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政策(下) ——中国证监会审核关注点
2021-06-25

获得中国证监会对H股“全流通”申请的批准是完成H股“全流通”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节。本文中我们对中国证监会H股“全流通”申请中的审核关注点进行简要归纳和分析。

 

一、中国证监会公布的H股“全流通”审核关注要点

 

2019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明确了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并对外公告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的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具体审核关注要点总结如下:

 

关注方向

具体内容

是否符合外资准入政策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业务范围是否涉及国家禁止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本次H股“全流通”前后是否持续符合有关外资准入政策

是否遵守证券市场相关监管规则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近两年是否存在涉嫌违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160号)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国发〔1997〕21号)等证券、期货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形

相关主体是否涉嫌违反、犯罪情形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以及就本次H股“全流通”事项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是否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的情形;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及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形

公司及股东是否为失信主体

公司及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是否属于国发〔2016〕33号文规定的严重失信主体

是否履行内部决策及国资、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

本次H股“全流通”事项是否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取得了必要的内部批准和授权;是否履行了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如适用)、国有股权设置管理国有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的有关批复文件(如适用)等必要的外部批准程序

是否存在内部员工持股及代持问题

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持股是否涉及内部职工直接持股股份代持间接持股的情形;如涉及,是否符合《关于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等有关规定

 

二、2021年“全流通”申请反馈问题中反映的审核关注要点

 

结合中国证监会2021年受理并对外公示的H股“全流通”申请反馈问题,我们注意到实践中中国证监会审核关注点集中于以下方面:

 

(一)拟流通股份取得过程的合规性

 

《申请H股“全流通”的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授权文件及关于股份合规取得的说明》是H股公司提交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材料之一。围绕着拟流通股份的形成过程的合规性,中国证监会尤其关注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H股股份的形成情况及合规性,并会对此进一步要求H股公司补充说明。

 

(二)拟流通股份的质押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H股“全流通”业务实施细则》规定,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参加H股“全流通”业务的H股上市公司完成相应信息披露后,将无质押、冻结、限制转让等限制性状态的H股“全流通”股份转登记至香港股份登记机构,成为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的股份。因此拟流通的股份在办理转为上市流通的股份前应当不存在质押、冻结、限制转让等限制性状态。

 

当然我们注意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问题中要求公司补充披露申请“全流通”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关注侧重点在于质押股权是否存在争议纠纷、被处置的风险,进而是否会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另外,如果申请“全流通”的控股股东属于宏观调控、融资限制类行业的上市公司,证监会也会关注股东通过质押流通后的股份或者减持流通后的股份所获得资金的用途、安排。比如,某物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就被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披露流通后质押的股份或减持后的股份所获资金,是否将被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三)“全流通”对H股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股东申请获得H股流通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满足自身减持的需求。由此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是中国证监会关注的要点,中国证监会在多份反馈问题中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全流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是否有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

 

(四)“全流通”后上市公司是否持续符合外资准入政策

 

如果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范围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尤其需要注意申请内资股流通后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持续符合有关外资准入政策。如果可能导致不符合外资准入政策的,需注意申请流通的股份数量和占比。

 

(五)首次/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虽然H股上市公司单独提出“全流通”申请不涉及再融资,但上市公司的首次/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反资金使用相关承诺情形,同样会受到中国证监会关注,因为我们理解该问题属于中国证监会关于“是否遵守证券市场相关监管规则”的审核要点范畴。我们注意到中国证监会近期H股“全流通”反馈中,2家H股上市公司均被要求补充说明首次/前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而其中1家H股上市公司近期刚发生H股募集资金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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