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与家族财富管理有关的协议
2021-11-17

创业者获得财富固然不易,但是守业者保护和传承家族财富却是更具挑战性。当下,中国高净值人群正面临着复杂的财富管理的问题,许多人选择成立家族办公室对家族财富进行优化管理。家族办公室能够对家族财富进行整体管理,使得家族文化、民族精神、价值与资产能有效传承并且能够拓展基业长青。其中,婚姻关系是家庭财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婚姻关系是否稳定会影响到家族财富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但是法律亦无法保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只能通过各类协议去设计当婚姻关系发生各种变化时财产的分配与归属,使得财产状况变化是可预见的,以保证家族财富管理计划的稳定性,以及对各类意外情况准备相应的应对措施。

 

一、婚姻关系中与家族财富管理有关的协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个人的财富值在不断增加,财富的种类也变得更加丰富。从过去简单的动产、不动产发展到股票、期权等有价证券、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及具有人身属性的损害赔偿金、人身保险等。这些财富会随着时间的发展价值产生波动,也会产生相关的孳息。在婚姻关系中夫妻的财产难免会发生混同,为了保证个人财产权利的独立性和完整性,避免婚姻关系解除时双方或者相关人员因此发生争议等,很多人会选择订立相关的协议。根据婚姻关系所处的不同阶段,通常有婚前协议、婚姻协议、离婚协议等,另外基于夫妻之间负有的“忠诚义务”也有人会在婚前或婚内单独订立忠诚协议,或将其作为相关协议的一部分。上述协议基于感情及婚姻所处的状态,侧重点可能会有所不同,但是财产的归属与分配都是必备条款之一,而这也是与家族“财富”管理密切相关的。

 

(一)关于财产的约定

 

1、财产的归属:

 

就婚前财产及婚内财产的权属问题,建议可按类别分项进行约定,避免因条款约定不清导致约定不生效。必要时,可以附财产清单。对于股权、合伙份额、股票期权类财产,除要约定归属外,还需对其分配 、增值、行权等进行明确约定。特别是要考虑保障分割顺利实现的法律措施,如股权等所有权发生部分变更,为保障对公司的控制权等,可考虑确认投票权的单方归属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男女双方可以对婚前个人已有财产和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约定,可以是一人所有,可以是共同所有,甚至也可以是部分一人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甚至可以是全部各自所有,即通常所说AA制。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同时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的产权、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投资、增值收益、以及结婚后各自的收入、接受的赠与、继承的财产等方面进行约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书面形式的约定不需要经过公证,就能产生法律效力。但实践中经过公证流程被主张无效的概率会比未经过公证的协议要低。

 

2、财产分配

 

无论婚前或婚内协议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重要原因之一便是防止离婚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时因产权不清,履行障碍等原因使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当需要进入离婚财产分配时应约定清晰且可执行。如(1)房产地址具体至门牌号,注明房产证号,明确补偿款支付时间及支付账户,约定过户的具体期,并适当设置相应的违约金条款;(2)车辆应注明车牌号及所有权人;(3)公司股权分割注明股权持有人、股权比例、补偿时间及补偿的金额或适当设置相应的违约金条款。

 

3、婚后家庭费用的分担

 

对于婚内共同生活产生的费用,如子女的教育费、双方父母赡养费、医疗费以及购买大件物品的费用如车、房的购置费用等,双方均可以进行约定。但是要注意对子女抚养和父母的赡养是法定的义务,双方的约定不能免除法定义务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否则约定会被认定无效,如果被认定虐待、遗弃的可能涉嫌犯罪。

 

4、债务的承担

 

通常夫妻在离婚时会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何划分进行约定,但是在婚前或婚内协议中同样可以进行约定。虽然夫妻之间关于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的约定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在内部仍然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被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导致一方去履行债务或财产被执行的,那么可以依据夫妻之间的约定去向另一方追偿。特别是在离婚后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的清偿,因为双方离婚已经对共同财产进行了分配,可能需要启动司法程序才能追偿,这时如果有明确的约定会成为有利的保障。

 

(二)子女的抚养

 

家族财富管理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家族财富的传承,而传承的核心就是“人”。作为家族财富传承的重要对象“子女”的抚养是婚姻关系重要的内容之一。

 

一般认为当离婚时才会考虑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及变更、探视权的行使、抚养费的承担等内容,所以关于子女抚养的内容通常会出现在离婚协议中。但是在家族财富管理中,对子女的教育培养,继承人选定等都是需要提前计划的内容,所以对于有家族财富管理计划的夫妻,也可以考虑在婚前或婚内的协议中提前约定。但是与财产分配条款不同的是,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司法程序中不仅只考虑双方的协议约定,还会通过综合条件判断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对超过一定年龄的子女,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会考虑尊重子女的意愿。

 

(三)忠诚协议

 

婚后一方“出轨”、“婚外恋”是有违“公序良俗”的原则,并且也违反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这种不道德的行为不仅会伤害维系婚姻的感情的基础,在这个过程也会发生赠与等侵犯另一方财产权利的情况,甚至如果出现“非”婚生子,会影响到婚生子的继承权等。所以对于家族财富管理计划的,忠诚协议不仅要约定违反忠诚协议导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也要考虑如果出现非婚生子时,继承权如何分配等问题。

 

二、婚姻关系中相关的协议对家族财富的影响

 

对普通家庭,离婚所带来的冲击往往仅限于家庭,夫妻双方和他们的孩子。而对高净值人士,离婚所产生的超越他们自己的家庭及家族,还包括一批无辜者,包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股东、投资人、管理层,企业的员工等。

 

根据众多已发生的案例可知,高净值人士的婚姻关系处理水平或许会联动到关联公司的股价波动。若是不能将婚姻关系处理好,可能引起股价下跌而造成巨额亏损。这是高净值人士与投资人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因此可以通过有效地制定婚姻相关协议进行事前的风险规避。正因为在众多已发生的案例中没有形成《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协议》,再加上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理解不同,才会导致后来的离婚诉讼以及财产纠纷,最后甚至造成股价下跌,严重损害了双方的共同利益。

 

成功来之不易,但从盛转衰或许只需要短短几年。当事人突如其来的人生巨变就是从离婚开始,这无疑是给广大高净值人士敲响了警钟。离婚看似是家务事,却牵连到整个公司、家族以及其他的股东,不由得让人警醒。所以我们建议高净值人士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帮助草拟婚姻相关的协议:(1)确保流程的合法合规,使得协议真实有效;(2)整体财富安全筹划与布局,除了婚前协议外,还要选择配备遗嘱、信托、保险等工具作全局安排;(3)国际化考虑,例如高净值人士希望在结婚之前做婚前协议,律师不但要告知中国法律项下的规定,还须告知客户其在境外的资产需要境外律师按境外法律进行筹划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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