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指南
2020-04-09

一、前言


2019年12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明确了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自此,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中的精选层制度正式登陆资本市场。此后3个月内,全国股转公司陆续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一)》、《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审查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指南1号-申报与审查》(以下简称“《精选层挂牌业务指南1号》”)等系列规则,进一步完善了精选层的制度设计。


同时,2020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转板上市指导意见》”),明确在新三板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的精选层挂牌公司可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新三板精选层制度的过渡性由此体现,这一转板制度为诸多以上市为最终目标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提供了新的上市之路选择。



二、精选层挂牌的条件


1、申请精选层挂牌的前提条件


根据《分层管理办法》第15条,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以2019年12月27日,即《分层管理办法》颁布并施行之日,为时间结点,前述规定在已挂牌公司中的适用情形如下:


(1)对于2018年12月27日前已挂牌的且处于创新层的挂牌公司,可直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2)对于2018年12月27日前已挂牌的但处于基础层的挂牌公司,可在2020年4月30日全国股转公司启动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调整工作时,申请从基础层调入创新层[1],成功调入创新层后,该挂牌公司可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3)对于2018年12月27日之后挂牌的创新层挂牌公司,需维持其创新层挂牌公司条件,并在持续挂牌满12个月后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4)对于2018年12月27日之后挂牌的基础层挂牌公司,需在2020年4月30日申请调入创新层,并在持续挂牌满12个月后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根据本所律师检索全国股转系统相关信息,2019年入选创新层的挂牌公司约700家,自2019年底至2020年3月8日,共有54家创新层挂牌公司披露了有关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其中,47家创新层挂牌公司已在当地证监会监管局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备案登记;4家(球冠电缆、长江文化、佳先股份和梓橦宫)创新层挂牌公司已在当地证监会监管局完成变更辅导备案首发板块的登记,即将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1家(红山河)创新层挂牌公司拟变更辅导备案首发板块的登记;另有 2家创新层挂牌公司处于精选层辅导备案筹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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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截至202038日,创新层挂牌公司申请精选层挂牌情况表)


截至2020年3月31日,北京证监局辖区内已有3家公司完成辅导验收,具体为:颖泰生物,根据其有关公告,其于2020年2月18日进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阶段,于2020年3月16日通过北京证监局的辅导验收;观典防务,根据其有关公告,其于2020年2月3日向北京证监局报送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于2020年3月9日变更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北京证监局的辅导验收;蓝山科技,根据其有关公告,其于2020年2月17日进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阶段,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北京证监局的辅导验收。从北京证监会辖区挂牌公司在精选层公开发行的辅导期来看,在精选层公开发行的辅导期最短仅需27天,相比于在主板或创业板公开发行的辅导期限具有非常大的优势。



2、在创新层、精选层挂牌的具体要求


根据《分层管理办法》第11条、12条、15条和16条的规定,申请创新层、精选层挂牌公司需符合的条件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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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层挂牌公司球冠电缆为例,就财务指标方面,球冠电缆 2017 年度、2018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783.64 万元、5,509.70 万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11.74%、12.10%,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关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条件之(一)的财务指标标准(即上述表格精选层挂牌条件列财务指标第1项)。但球冠电缆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最近 1 年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条件的风险。就公司治理方面,球冠电缆已制定并披露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股东大会议事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监事会议事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


三、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程序


根据《精选层挂牌审查细则》和《精选层挂牌业务指南1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业务实行电子化申报,申请人及其保荐机构办理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申报事项(包括申报前准备、提交及预先披露申请文件、查收问询函、提交问询回复及更新申请文件等)均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BPM系统”)进行。申请人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应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和证监会核准程序


1、申请人(挂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就申请人内部决策程序,本所律师整理如下流程表,其中T为申请人召开董事会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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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及证监会核准程序


就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即证监会核准程序,本所律师整理如下流程表,其中T为全国股转公司受理申请提交的申请文件之日,橘色代表申请人方行动,蓝色代表全国股转公司方行动,绿色代表证监会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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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选层挂牌审查主要关注法律问题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1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一)》,就法律事项审核方面,精选层挂牌审查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包括:


1. 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是否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2. 发行人的业务、主要资产和核心技术的权属、主要股东所持股份的权属是否情形;

3. 同业竞争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 报告期内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5. 报告期存在来自境外的销售收入的合法经营情况;

6. 发行人报告期存在税收优惠的情况;

7. 发行人进入精选层前的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构成等公司治理衔接准备情况;

8. 发行人在经营中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共同投资行为。



[1] 根据《分层管理办法》,全国股转公司将于每年4月30日启动挂牌公司所属市场层级调整工作,通过此种调整,目前基础层挂牌公司可申请调入创新层,继而可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